台灣駕照可以在日本開車嗎?國際駕照與日文譯本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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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整理
- 旅客在日本開車,需要依1949年日內瓦公約核發的國際駕照,或是瑞士、德國、法國、比利時、摩納哥、台灣的駕照加上日文譯本。
- 依其他公約(例如1969年維也納公約)核發的國際駕照,在日本無效。
- 台灣旅客使用「台灣駕照+日文譯本」,不是國際駕照。韓國與香港旅客則使用國際駕照。
- 可開車期間為入境日本之日起1年,或駕照(國際駕照)的有效期限,以較短者為準。
沒有日本駕照的旅客要在日本開車,需要依1949年日內瓦公約核發的國際駕照,或是瑞士、德國、法國、比利時、摩納哥、台灣的駕照加上日文譯本。台灣旅客屬於後者,需要準備「台灣駕照+日文譯本」。可開車期間為入境日本之日起1年,或駕照到期日,以較短者為準。
在日本開車需要什麼駕照?
日本警方認可的駕照有以下3種,旅客使用第2或第3種。
| 需攜帶的文件 | 適用對象 |
|---|---|
| 日本駕照 | 持有日本駕照者 |
| 依1949年日內瓦公約核發的國際駕照 | 1949年公約締約國・地區的駕駛人 |
| 本國駕照+日文譯本 | 僅限瑞士、德國、法國、比利時、摩納哥、台灣核發的駕照 |
資料來源:日本警察廳、京都府警察(2026年10月23日確認)
依其他條約核發的國際駕照,即使核發國也簽署了1949年公約,在日本仍然無效。東京警視廳舉出的例子是1969年維也納公約。出發前請確認國際駕照上記載的是1949年日內瓦公約。
依駕照核發地區,需要準備的文件
| 駕照核發地 | 在日本開車需要的文件 |
|---|---|
| 台灣 | 台灣駕照+日文譯本 |
| 香港 | 香港依1949年公約核發的國際駕照 |
| 韓國 | 韓國依1949年公約核發的國際駕照 |
| 中國大陸 | 無法使用(非1949年公約締約方) |
資料來源:日本警察廳、聯合國條約集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(2026年10月23日確認)
- 台灣:台灣屬於使用日文譯本的6個國家・地區之一,不需要國際駕照。
- 香港:中國已通知聯合國,1949年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。香港政府依該公約,向居住於香港的香港駕照持有人核發國際駕照。
- 韓國:大韓民國自1971年起為1949年公約締約國。
- 中國大陸:中國不在1949年公約締約方名單中,也不屬於可使用日文譯本的6個國家・地區。
日文譯本可以向哪些單位申請?
譯本必須由日本認可的單位發行。根據日本警察廳,認可的單位如下:
- 核發駕照的機關,或其駐日大使館・領事館
- 經日本國家公安委員會認可的外國單位,例如台灣日本關係協會(台灣駕照)、ADAC(德國駕照)
- 日本汽車聯盟(JAF)
- ZIPLUS株式會社
- 一般社團法人 訪日運轉者支援協會(支援訪日駕駛人的團體)
資料來源:日本警察廳(2026年10月23日確認)
台灣當地翻譯社等法定翻譯人員製作的譯本不被認可,請特別注意。
在日本可以開車多久?
可開車期間為入境日本之日起1年,或國際駕照・駕照的有效期限,以較早到期者為準。國際駕照本身自核發日起1年有效,太早申請的話,可能在旅行期間就到期。
居住在日本的人另有規定:出境後未滿3個月就再入境,1年的期間不會從再入境日重新起算。
資料來源:日本警察廳、東京警視廳(2026年10月23日確認)
預約租車前的確認事項
- 確認自己的駕照屬於上述3種中的哪一種。
- 需要國際駕照的人,請在本國・地區申請,並確認上面記載的是1949年日內瓦公約。
- 需要譯本的人,請向上述認可單位申請。
- 確認國際駕照或駕照在每一天的開車日都還在有效期限內。
- 預約時也請確認租車公司的規定。取車時櫃台會檢查文件,若判斷國際駕照不符規定,可能會拒絕出租。
常見問題
- 只帶台灣駕照可以在日本開車嗎?
- 不行。台灣駕照必須同時攜帶日文譯本才能在日本開車。
- 可以請台灣的翻譯社翻譯駕照嗎?
- 不行。日本警察廳明確表示,外國的法定翻譯人員不在認可範圍內。譯本須由日本認可的單位發行,例如台灣日本關係協會、日本汽車聯盟(JAF)等。
- 國際駕照在日本的有效期間多長?
- 國際駕照本身自核發日起1年有效。在日本可開車的期間為入境日本之日起1年,或國際駕照到期日,以較短者為準。
- 中國大陸的駕照可以在日本開車嗎?
- 不行。中國大陸並非1949年日內瓦公約的締約方,也不在可使用日文譯本的6個國家・地區之內。
參考資料
更新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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